为了进一步规范门头沟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依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少社会医药费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3月24日,药监门头沟分局配合区纠风办、区卫生局、区发改委等部门,对门头沟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三家二级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
药监分局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有无非中标药品、有无非医用耗材中标品种、是否网上采购、备案采购的品种申报手续是否齐备等。分局医疗器械科等科室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仔细询问每一检查项目并到现场进行严格认真的抽查。检查中发现因医用耗材中标品种较少,故三家医院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购买非中标医用耗材的情况。同时发现只有一家医院能够在网上采购药品;一家医院虽有非中标药品,但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分局人员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客观地反映给检查组,评定时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检查结果,圆满的完成了检查任务,得到联合检查组的一致好评,展现了药监战士的风采,为规范门头沟区药械市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