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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门头沟分局制定 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现场检查细则


  2005-06-10

近日,药监门头沟分局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制定了“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现场检查细则”。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属于特殊管理的药品,一旦流入非法渠道造成滥用,将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流弊,防止在监督检查中出现漏项,分局相关科室同志设计制定了这套表格形式的检查细则。

该细则从管理机构、采购和储存、调配和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细则的制订使分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避免了检查中可能出现的漏项,使分局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能统一标准、统一项目,保证监督检查的科学、高效。

目前分局已按照该检查细则开始进行“五一”节前特殊药品安全检查工作,以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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