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药监门分保化〔2006〕4号
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关于立即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的 “QQ瘦身减肥泡滕饮片”等14种食品的通知》(京药监保化〔2006〕7号)的要求,我局将对所列出的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依法开展查处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附件所列减肥类保健食品,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以告广大消费者;同时对已上市销售的上述产品公告收回、就地封存,不得擅自处理,并于2006年2月28日前将自查结果书面报我局保化科。我局即日起开展重点检查,对仍然继续销售上述产品的经营单位将依法查处。
附件:添加药物的减肥类食品名单
二ΟΟ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添加药物的减肥类食品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