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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2007-12-21

各分局、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管理规定(暂行)》于2007年12月3日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第1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 十二月十一日

 

京药监保化〔2007〕3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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