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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门头沟分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奥运保障战时动员大会


  2008-10-22

在奥运即将到来之际,为了全面保障奥运会期间辖区内药品安全,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7月17日,药监门头沟分局召开了药品零售企业奥运保障战时动员大会,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通报了前一阶段分局开展的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药品类兴奋剂及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检查的情况,并分析和总结了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药店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现象、处方填写不规范、未开具销售凭证及销售凭证登记项目不全以及个别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等问题。同时对奥运期间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会上还通报了国家局暗访和市局巡查情况及丰台分局查处药店违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的案情。

寇慧芳副局长对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①进行全员教育,再次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②企业负责人与员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杜绝出现员工私自销售蛋白同化制剂问题;③再次全面排查含兴奋剂药品,防止漏标现象发生;④继续做好含兴奋剂治理工作,绷紧“奥运人人有责”这跟弦。

最后分局徐来局长对前一阶段企业的辛苦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和感谢,并就奥运会期间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出了几点要求:①进货渠道要合法,不和没有资质的企业、个体销售人员、非法团伙企业合作;②严把验货关,坚决不购进无“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药品,坚决不购进非法渠道药品;③严把销售关,特别是处方药一定要凭处方销售,禁止无处方或处方不合法仍销售处方药,禁止超范围经营;④各企业与药监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做好药品安全工作;⑤杜绝侥幸心理,严防死守,确保奥运药品安全。

  此次会议是在奥运到来之际,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一次战时动员会,一方面营造了奥运氛围,另一方面也将企业的责任传递给企业负责人,树立其责任意识。此次会议为奥运期间辖区内药品安全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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